鄉鎮街道、村居社區,有什么消防責任,如何干好消防工作?
1、鄉鎮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責任
(1)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專人負責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2)安排必要的資金,用于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業務經費支出。
(3)將消防安全內容納入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并嚴格組織實施。
(4)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應急救援等職能,并開展消防宣傳、防火巡查、隱患查改。
(5)因地制宜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強消防宣傳和應急疏散演練。
(6)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7)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約,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城鄉消防安全水平。
街道辦事處應當履行前款第(1)、(4)-(7)項職責,并保障消防工作經費。
2、村居(社區)的消防工作責任
消防法第三十二條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進行防火安全檢查。
3、鄉鎮街道、村居社區要抓好的重點場所
(1)住宅。住宅是火災亡人最多的地方,全國火災統計中,每年住宅火災的起數大概占總數的40%,亡人大概占80%,防范住宅火災發生、減少住宅火災亡人,這顯然是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
(2)經營性自建房。在鄉鎮街道和村居這一區域,有大量的自建房,其中又因城市化進程的影響,很多自建房改為經營性質,其火災越來越多,特別是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通天樓、沿街店等大量出現,火災亡人也在增多。
(3)工業園區、旅游園區等。鄉鎮街道的工業化、旅游化發展,一些小規模的園區迅速得到發展,廠房、景區建了不少,但配套的消防設施、消防管理沒有跟上,容易出現倉庫、廠房、旅游類火災。
(4)農業、漁業、林業、養殖業等場所。各類農作物、森林、漁船、養殖場遍布城鄉,一旦起火,損失較大。
(5)教育、辦公和服務場所。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以及辦公機構,也有發生火災甚至是大火的風險。
4、怎么才能干好消防工作呢?
(1)明確消防目標。以不發生亡人火災、減少傷人火災和較大損失火災為目標,把消防安全關注點放在人員生命安全上。
(2)建立組織,落實責任。建立消防工作站、消防所等類型的消防組織,落實編制人員,明確消防責任。
(3)抓住重點,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抓住上述五類重點,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抽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督促整改消除。
(4)投入經費,抓好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增強滅火力量。鄉鎮街道,特別是鄉鎮離城市消防隊較遠,一旦起火,消防隊要花較多的時間才能到達,往往使小火釀成大災,因此有必要建設鄉鎮、村居一級的消防隊,使用兼職人員、簡易消防車輛器材,盡早展開滅火行動,減少人員傷亡和損失。
(5)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很多火災之所以亡人,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當事人消防知識欠缺、消防技能不足,稍加培訓,就能避免這些,因此消防培訓應該作為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一個重要的工作措施加以落實。